根據韓國媒體報導,韓國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于本(2018)年4月11日舉辦公聽會,聽取最低薪資委員會公益委員修訂最低薪資計算范圍等相關意見,目前在獎金、福利厚生費及住宿費等依然意見分歧。
據指出,“獎金”仍是最大爭議點,倘僅列入“以月為單位之獎金”計算,則依企業隔月及每月發放方式不同,將產生差別待遇。韓國最低薪資委員會于本年3月展開勞資協商,討論是否將“定期獎金”列入最低薪資之計算范圍,因協商失敗,后續將該議題送交國會審議,未料國會正因“廣播法”等案處于朝野對立狀態,致使進度停擺。韓國中小及中堅企業主批評,國會應盡速通過決議,企業方能據此尋找因應方案。
“縮短工時”政策之改善方案亦毫無進展。韓國僱用勞動部次長李性基本月10日表示,相關配套措施之“彈性工作時數制度”將自本年下半年起實施問卷調查。韓國業界批評,自本年7月起,300人以上大公司即須正式導入縮短工時政策,政府行事及決策緩慢,完全未顧慮民間各產業型態企業之適應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