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共同市場最近發布了一項法規,修訂了目前紡織品和服裝的區域標簽要求。成員國被要求在6月15日之前將這些新要求納入各自國家立法。
新法規與之前第33/07號決議相比較沒有太大的變化,以下為一些需要關注的修訂內容:
1、當一種纖維重量的百分比小于5%或兩種及兩種以上纖維重量百分比小于15%時,標簽中可作為“其他纖維”或“其他多種纖維”披露(該閾值當前為10%);
2、當紡織紗線被添加到由不同紗線制成的織物中,從而成為該織物的組成部分時,標簽中該織物的纖維含量必須反映出該紗線的結合情況;
3、與目前的ISO 3758:2005標準相比,護理標簽必須參照ISO 3758:2013標準;
4、要求按照正確的順序使用ISO 3758:2013標準中的護理符號,并符合相關條件;
5、添加了彈性多酯和三聚氰胺作為通用纖維顯示在標簽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