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近日決定(國發〔2016〕68號)取消11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。服裝制作工、紡織面料設計師、絹紡精煉工、印染工藝檢驗工等4項紡織服裝行業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從此取消。
此次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7項,其中準入類3項,水平評價類4項;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07項,均為水平評價類。
該決定指出,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,也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推動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。各地區、各部門要從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局出發,進一步轉變職能、轉變觀念、提高認識,加大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力度,不斷降低人才負擔和制度成本,持續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,促進就業創業。
決定要求,對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督查,及時組織“回頭看”,確保清理到位,防止反彈。
要抓緊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,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,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。
要加強對職業資格設置、實施的監管和服務,對違法違規設置、實施的職業資格事項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。
要推動職業資格信息共享,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,逐步建立持證人員信用管理體系,嚴肅查處證書掛靠、尋租等行為。
要妥善處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后續工作,研究制定職業標準和評價規范,搞好政策銜接,確保人才隊伍穩定。